你经历过或听说过哪些惊心动魄或是毛骨悚然的事?
1998年7月9日凌晨3时许,平时灯火通明的朝阳区的一个加油站突然漆黑一片。黑暗中,两个黑影闪到加油站南面的后窗前,另外两个黑影敲响了加油站的前门:“加油!”
当天加油站值班的是两个60岁的老人,一个叫陈百年,是本地人。另一个叫白金荣,与陈百年同村。
加油站营业室里的陈百年和白金荣正纳闷,怎么无端停电了?
有人敲门要加油。陈百年没多想,打开门对两个人说:“停电了,不加了!”
陈百年的话音未落,两个人一脚踢开门冲了进去。虽然营业室里比外边还黑,但两位老人还是看见了两个歹徒手里明晃晃的刀子。
两个老人被锋利的刀子逼到角落。这时,直奔后窗的两个黑影也进了屋。四个歹徒乱翻了一通后,开始撬屋里的保险柜。
正撬着,保险柜突然报警了。屋里的人都吓了一跳,角落里的陈百年下意识地动了动,四个歹徒凶狠地向两个老人扑过去。一阵乱扎乱插后,两个老人倒在血泊里。四个歹徒抬着笨重的保险柜,装上停在加油站门前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开着车消失在黑暗中。
朝阳公安分局的侦查员赶到现场时,发现陈百年老人已经死亡,白金荣受了重伤,地面上血泊一片,墙壁上有大量喷溅血迹。两位老人的伤都在脖颈和胸口的要害部位,陈百年的脖子受伤严重,头颅几乎断离身体,血已滴干。白金荣也身中数刀,生命重危。
由于抢救伤者,营业室现场被破坏严重,勘查加油站室外时发现,位于加油站西侧的动力线被剪断。加油站停电的原因就是因为动力线被剪断。
提前切断照明线路、直奔营业室保险柜,有运输保险柜的车辆……这些明显的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抢劫杀人案件。由于此案极为恶劣,被列为1998年市局督办必破的大案之一。
专案组对幸存者白金荣进行询问,由于白金荣伤势严重,加上夜黑,他所提供的线索和作案人特征只有“三四个拿刀的男青年”而已。
另一方面,调查访问工作以加油站为中心,向四周全面铺开,加油站东侧几十米远有一个铝合金销售部,销售部当晚值班的是一个女同志。因为近邻加油站,销售部已经习惯了加油站的整夜灯火通明,夜里,就算不开灯,销售部屋里也会被照得如同点灯一般。
这天后半夜,女值班员被什么声音惊醒了,睁开眼睛,屋里漆黑一片,她奇怪地扒窗向加油站看去,原来加油站停电了。这时,她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从加油站里开出来,停在她所在的销售部十来米远的路边。接着,她又看见从加油站营业室里跑出来一个黑影,上了停在路边的车,开走了。
看来,歹徒是开着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把保险柜盗走的,歹徒盗走保险柜的目的是攫取里面的钱财,他们势必要打开保险柜。
于是,专案组马上布置了大批巡逻力量,查找白色微型面包车和保险柜的下落。
第二天的下午,搜寻的民警在距离现场十多里地远的北京焦化厂西墙外小树林里,找到了被遗弃的加油站被盗的保险柜,以及作案者驾驶的那辆白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
经查,白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是失盗的车辆,很明显就是那四个歹徒盗窃的。
保险柜已经被砸开,里面只残留下一些票据,400元现金以及价值一万余元的汽油票被盗。保险柜旁边丢着一把铁锤、两副手套。铁锤的把柄不是原配的,是自来水铁管子焊接成的,把柄上还有一段蓝色标圈,似乎是用来区别冷、热水的。
二、
现场从一个增加到两个,一个是抢劫杀人现场,一个是抛弃保险柜现场。专案组研究后认定:
1、围绕着小红门中心现场,强化“以人找案“的工作方向,对加油站及其上级公司的内部人员逐个摸排,尤其注意与单位有这样那样矛盾和纠纷的人员以及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2、对中心现场周边所有单位、商店进行调查走访;
3、现场周边各派出所对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进行一次清查;
4、到附近储蓄所了解近期汇往外地农村的大额款项;
5、抽调以分局防暴大队为主的专门警力,夜间在小红门十八里店地区开始巡逻设卡盘查;
6、通报案情,取得兄弟单位的支持,重点部署向崇文、丰台、大兴,通州四个地区的合部派出所通报案情围绕抛保险柜现场。
另一方面,围绕遗弃保险柜的现场,强化“以物找案”的工作方向。
1、查找手套、铁锤铁管等物的出处;
2、在周边小红门、十八里店,垡头、王四营、豆各庄和黑庄户六个重点地区,组织刑警和派出所民警对上述地区,重点摸排结伙驾车夜间外出人员,尤其对夜晚外出拉黑活的车辆要作为工作重点。
3、除此之外,刑警技术队还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及物证在全市范围内搞串、并案,特情队也部署了秘密力量,广泛搜集线索。
连续一个多月的调查摸排、巡逻蹲守,参战人员先后走访了500多家单位、1000余人,核查线索百余条,查处各类嫌疑人20多名,发展了10余名专案特情,盘查了2400辆车,破获了近百起“副产品”案件,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百余名,打掉团伙10个。
但是,与该案相关的人却销声匿迹了,为此分局领导叮嘱专案组不能松懈,要加强夜间盘查的力度。
三、
1998年9月3日晚10点,执行夜间盘查的防暴大队三队经过周庄地区时,发现一辆白色”长安”微型面包车停在饭店的旁边。一个多月来,巡逻队盘查的主要目标就是微型面包车。民警警惕地下车盘查。
拉开车门,民警的手电光射了进去。发现微型面包车内有四个男青年,前排坐着两个,车厢里坐着两个。
就在民警发现车门上有血迹的同时,车上的四个人突然跳出车外,四处逃窜。民警鸣枪示警,四人继续奔逃,民警开枪射击,其中一个人受伤被擒。
防爆大队立即赶来增援,在距现场1公里外的一个蔬菜大棚里,抓获了第二名逃跑的嫌疑人。押解嫌疑人回队途中,民警在车上询问两名嫌疑人,他们交代,刚刚在丰台区抢劫作案一起。民警立即与丰台分局取得联系,对方回答,刚才几名犯罪嫌疑人开一辆白色“长安”微型面包车,在丰台洋桥地区扎死二人后逃窜。
两名嫌疑人被押回队后,立即组织审查小组突审。腿部中弹的嫌疑人叫张元甲,当年23岁,陕西人,暂住在小红门龙爪树村出租房;第二个被抓获的叫张斌,当年23岁,也是陕西人,与张元甲同住小红门出租房。
张元甲和张斌交代,当晚10点钟左右,他们伙同李朝华和简有成,驾驶一辆盗窃来的微型面包车,身带尖刀行至刘家窑桥下时,看见一男一女两人正由南往北行走。四人在车上商量好了由李朝华、简有成实施抢劫的计划后,二人即停车下来,将一男一女当场扎死、抢走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手包后,上车逃窜。到十八里店周庄刚刚停下来想喘口气时,被巡逻民警发现追捕并抓获。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交代,警方立即部署抓捕李朝华和简有成的工作。
第二天下午2点钟,经不住强大的审讯攻势,张斌首先供认了7月9日凌晨,张元甲、张斌、李朝华、简有成四人驾驶盗窃来的白色“松花江”微型面包车,剪断加油站院内的动力线、杀死杀伤值班员陈百年、白金荣,抢走保险柜的犯罪经过。
经过审查,发现他们身上血债累累,刚开始只是抢劫单独的行人,后来他们觉得只抢单身行走的人钱财少,四人每人分不到多少。于是,他们把眼睛盯上了两个人,之后觉得还不够“大”,又把目标扩展到诸如加油站等有保险柜、现金的地方。
这个团伙交代,自1997年以来,他们结伙在海淀、丰台、朝阳、崇文等地先后抢劫杀人、盗窃,共作案29起。其中抢劫杀人16起,杀死事主8人,扎伤6人,盗窃机动车10起盗包3起,抢得人民币2万余元,手机6部,寻呼机3个,机动车10辆,盗抢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452550元。
张元甲一伙的犯罪手段非常猖狂,残忍,往往是先下黑手杀死受害者,再行抢劫,尽管有时抢得的钱财很少。为了能在瞬间杀死事主,顺利实施抢劫,张元甲特意买了人体学书箱,研究如何能一刀把事主扎死。研究的结果是,肝脏破裂能迅速导致人死亡,刀子从人的后腰扎入,直至刺破内脏,刀身大约需要7寸长。为此,四人都购置了七寸长的刀子。
张元甲“杀人学问”的第一个牺牲者是出租汽车司机李静师。1997年12月6日晚上9点35分,张元甲、张斌在经济开发区希望饲料公司门前,快速追上李静师,在李静师毫无戒备之时,7寸刀子从后腰刺入。李静师当即丧失了反抗能力,张元甲抢了李静师的包就跑。很快李静师就倒地死去。李静师被抢的包里只有300元钱。
赵红祥比李静师还悲惨,被扎死后,身上的钱不足200元。1998年8月26日凌晨,赵红祥正与一个女子在亮马桥北侧的小树林里,被张元甲盯上了。他当着女子的面扎死了赵红祥后,从容离去。
这伙歹徒作案的随意性非常大,经常是晚上骑着车或开着车到处转,看见单独行走或一男一女行走到较为偏僻的地方时,从后追上行凶。
1998年7月21日晚上11点,李朝华、张斌在崇文区水外路南东侧100米处寻找日标时,出租公司司机李水独自在路边行走,两人悄悄从后接近李水后用刀扎死了他,抢走手包。
1998年3月的一天晚上,简有成骑着自行车游荡到八里庄时,尾随一个背着包的50多岁妇女进了一栋居民楼,上到四层时,他猛跑过去,用刀从后狠狠地扎进妇女的腰部,抢了包就跑。当妇女被人发现后,早已死亡。
为了干“大的”,张元甲学会了开车,驾驶着盗窃来的汽车围绕着北京地区到处作案。1998年7月21日晚,他们开着车在崇文区广渠门桥上盯上了一男一女,停车行凶抢劫后逃跑。事主吕铁柱被扎成重伤。
1998年4月18目凌晨2时,他们开着车出了北京一直往南行驶,一路上寻找作案目标,最后选中了房山区紫草坞燕加油站。几个人闯入值班室,扎死值班员韩金忠,抢劫现金1000余元。
1998年8月16目20时许,张元甲团伙开着一辆红色“昌河”汽车企图作案。行至麦子店“21世纪饭店”西门南侧时,见前面一个人夹着一个手包,张元甲踩油门猛地把那人撞倒,几个人下车抢了装有手机和2万元现金的手包逃走。路人以为出了交通事故,把事主园田喜德(日本人)送到医院。因为伤情太重,园田喜德一直没苏醒过来,至今是植物人。
也许,这伙歹徒下黑手的最初动机是怕事主反抗,但到了后来,就形成了一种惯性,每一起案件都有不杀死事主不罢休的势头。
张元甲等人来京后,打过工、干过保安,先是骑车拎包盗窃,后又盗车杀人抢劫,长期在京租住。并且,为了找“保护伞”,他们专门租住村治保会主任、村联防队长家的房子,此处无人检查,不用办证,带回的赃物也没人过问,这显示出他们又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很快,警方将李朝华抓获。9月5日下午4点,简有成也被抓获归案,团伙四名成员全部落网。针对这个犯罪团伙作案手段的残忍性,专案组判定他们定还有其他重案在身。于是加大了审讯力度。
经过审查,发现这个以张元甲为首的犯罪团伙,四个成员全部来自陕西略阳农村。张元甲来北京是因为受了“北京挣钱容易”的蛊惑,同乡向他描述的北京简直“黄金遍地”。
1997年,从没有离开过穷困家乡的张元甲丢掉锄头,向别人借了500块钱,与张斌、李朝华、简有成结伴,踏上了“淘金之路”。临走时,他和女友难舍难分,他让女友等他带着大量的钱回来,把她风风光光地娶回家。
四个人先到修建队当小工。活计累,工钱少,一年下来,不但没挣到钱,张元甲向别人借的500元钱也花光了。两手空空地回了家,女友嫌他没挣到钱,离他而去。张元甲又干了段时间的农活,又借了500元钱,重新来到北京。
打工之余,他到处乱逛。他那颗愤愤不平的心,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偏离了轨道。他想,我要是有钱,不但女友吹不了,世界上的好看女人都得跟我。
与张元甲的际遇相似的张斌、李朝华、简有成也和他的心思相同。四个人认为,既然北京不能让他们成为有钱人,那么,就把自己的不幸化为仇恨,发泄在无辜人身上。
扭曲的世界观,失衡的心理,使他们从一拍即合很快到沆瀣一气。他们商量,先把目标选中在单身行走的人身上,有手机的抢手机,有包的抢包,实在没有的,就抢脖子上的项链等。抢来的物品马上拿到市场上卖掉,赃款平分。他们觉得这样比干小工来钱容易多了,然而如此残忍的行为是不被容忍的,他们四人均被判处死刑!